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申请人委托书或签名书原件4份 只签名不写日期,快递给我们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2.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扫描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3.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或护照拍照;
4.申请人签字状态过程拍照;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公证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公证时间为准。
(1)发起申办: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服务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缴纳费用: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4)公证处受理:缴费成功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5)领取公证书: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1.公证书上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产权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或房屋产权证号)需与提供的证件内容保持一致;
2.若卖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直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注销抵押等) ;
3.若买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直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办理抵押等) ;
4.若买方产权证登记为多人时,公证书需体现产权人所占份额;
5.卖方受托人不能是产权承受人;
6.买卖双方不能公证给同一个人;
7.委托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8.卖方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买方信息、最低交易价格以及委托人指定的属于委托人或房屋共有人所有的收款账号,不得指定受托人或第三人代为收款(受托人是委托人近亲属的委托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