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
5.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6.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7.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8.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公证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1)发起申办: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服务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缴纳费用: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4)公证处受理:缴费成功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5)领取公证书: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1.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不能委托他人;
2.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形式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到公证机构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
4.遗嘱公证主要是处理百年之后的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房产、存款、基金等。一般权利不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比如公房的承租权等;
5.遗嘱人死亡后,指定受益人需办理相关的继承或接受遗赠手续;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6.遗嘱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