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或受托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和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2.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
3.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的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
4.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5.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
6.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
7.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
8.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注意:以上材料为代办公证简化所需材料,若本人亲自办理所需材料较多,详情咨询公证处或其他相关机构。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点击查看:认证办理须知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公证处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1)发起申办: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服务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缴纳费用: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4)公证处受理:缴费成功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5)领取公证书: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有权不予办理公证:
1.招标方不具备招标资格;
2.受托招标方不具有承办招标事项的资格或未获得合法授权;
3.招标项目、招标活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