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
4.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辅助证明及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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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公证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公证处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办理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1)发起申办: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缴纳费用: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4)公证处受理:缴费成功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5)领取公证书: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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