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即监护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监护关系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因为最近监护公证的办理需求比较大,且不少人都是首次申办,所以有的人想知道:监护公证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
据了解,监护公证还是很好办理的。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发起申请,届时当事人需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材料准备齐全了,申请表也填完了,当事人还得递交给公证处,届时承办公证员会进行审核。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当事人需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缴纳公证费,一般是几十元不等。缴费完成后,当事人就能在4-6个工作日取得公证书。点击查看: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综上所述,监护公证办理难度并不大,申请人可以在住所附近的公证处申办。对此还有疑问的人员,可以登录公证认证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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