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可以说是人人都非常重视的,因为涉及的金额较大,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亲力亲为,不过也有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所以只能委托他人或机构办理。如果是委托给朋友,那么自然没有信任问题,但是委托给机构,就需要签署委托合同了。那么,房屋买卖委托合同公证应如何办理呢?
如何办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订了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办理委托合同公证,那么就需要携带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申办,并且,需要代理人共同前往公证处。因为合同对于双方都是有约束的,所以必须双方共同到场才能够办理。而在去申办之前,必须先准备好证明材料,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件、委托合同、合同中涉及房产的产权证明等。然后双方携带以上材料到公证处提出办理申请,但需先填写申请表,经公证员确认受理后,提交材料后缴纳办理费用就可以了。
办理须知
在办理过程中,当事双方必须是对合同没有异议的,只要双方都签字后,合同才生效,之后才能办理公证。公证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通常在7个工作日左右,如果公证书有急用,可在办理时提出加急办理的申请,只要额外缴纳加急费用即可更快的拿到公证书。另外,公证书办理好后,不可更改和随意撤销,只有特定情况,才能够撤销。(点击查看:公证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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