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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曾用名公证?

来源:125公证认证时间:2021-02-01

  从小到大,有的人可能用过不止一个名字,之前用过的名字也被叫做“曾用名”。在国内办理买房、贷款等事宜时,有曾用名的人员通常需要办理曾用名公证,该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现姓名之外、在户籍登记的其他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由于很多人有此办理需求,所以想知道:曾用名公证怎样办理?


  怎样办理?

  据了解,曾用名公证还是很好办理的。当事人需要向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发起申请,然后按照公证人员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其它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准备齐全方可递交,公证处收到材料会进行核查。顺利通过核查后,当事人还得缴纳公证费,费用一般为几十元至百元不等。完成缴费工作后,可以在4-6个工作日拿到公证书,加急后也能在2-4个工作日办好。(点击查看:公证办理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

  在公证处申办曾用名公证,需要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人事档案部门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白底)等。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则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如果居民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登记,可以不用出具曾用名证明。


  通过上述可知,曾用名公证办理难度并不大,其申办手续相对较少。还想了解其它公证信息的人士,可以登录公证认证服务平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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