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相信大家对于委托行为都是比较熟悉的,一般来说,如果委托他人代办某些事项时,都是单方委托,因此出具一份委托书即可。不过,有些涉及到大额财产的委托行为,就需要签署委托合同了。一般来说,委托合同大多是涉及房产的,例如委托他人或机构代为出售、出租房产。最近有人问,委托合同必须在公证处出具吗?
必须在公证处出具吗?
根据了解,委托合同并非必须由公证处出具的,因为公证处的职责,只是为我国公民出具公证书,出具合同并不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此,通常只有需要办理公证书时,才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应由合同涉及双方协商拟定合同,在确定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后,双方签名按手印,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想要提升合同效力,也可以考虑办理公证,但需要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另外,如果双方不会拟定合同,也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处通常会有合同模板使用。
如何公证?
如果当事人需要申办委托合同公证,那么就需要委托人与受托人准备好各自身份证件、委托合同、合同中涉及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等材料,然后一起到当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出申请后,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格,表格中要写明双方信息、要申办的公证事项以及公证书的用途等。然后将表格交由公证员初审,通过初审后,公证处会受理申请。然后只需要双方提交材料,并缴纳办理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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