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一个人口大省,近几年该省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办理离婚公证,以此来保护自身的权益。由于多数人是首次申办,所以就想知道:湖北办理离婚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
根据了解可知,材料是办理离婚公证时非常重要的东西,当事人在申办时,应该向公证处递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等材料。如果是委托亲属代办,则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那么还得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以上这些材料最好是一次性准备齐全,以免因补充材料而耽误公证办理进度。
办理流程
当事人需要向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发起申请,然后按照公证员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递交了,公证员拿到材料后会进行严格的核查。顺利通过核查后,当事人还得按照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公证费,其费用并不多,一般为三四百元左右。完成缴费事宜的人士,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拿到离婚公证书。
(点击查看:公证办理时间)
通过上面介绍可知,在湖北地区办理离婚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并不多。还想了解其它信息的人士,可以登录公证认证服务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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