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时,双方会分割共有财产,并且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双方就重新恢复了单身身份。而有些人为了避免在离婚后对方依然以夫妻名义行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亦或是要出国办理某些手续时,可能需要证明本人单身的身份,因此就需要办理离婚公证。因此最近有人想知道,湖北省离婚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材料
一般来说,如需办理离婚公证,那么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都是必须提供的,并且要提供原件,然后离婚证也是需要提供的,或者是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等也是可以的。正常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身份证件以及双方的离婚证明材料,那么就可以完成公证手续的办理。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尤其是需要出国使用地点人员,因为各国的要求不同,因此有些国家是要求提供离婚公证,有些则是要提供离婚证公证,二者是不同的,所以在办理之前,一定要提前确定。
办理流程
办理离婚公证时,当事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携带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了。但要注意,应明确是国内使用还是出国使用,然后确定是否需要到涉外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处提出办理申请后,要填写申请表,表格中写明个人身份信息、要申办的公证事项和公证书的用途等,写完后,交给公证员初审,通过之后,即可提交材料,最后缴纳办理费用,回家等待领取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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