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名字在出生之后,上户口的时候通常会由父母长辈取好,自此拥有属于自己的姓名,但并不表示该名字不可以改动,很多人在之后的生活中会因为某些原因更改名字,然而改完名字之后,可能就会遇到需要办理关于曾用名的一些手续,尤其是出国的人,会因为改过名字,需要证明曾用名的确是本人使用过的。最近就有人问,曾用名可以公证吗?
可以公证吗?
据了解,曾用名是可以公证的。需要申请人员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曾用名证明信等材料。其中证明信一般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但如果申请人的户口簿上登记了曾用名,就可以不用提供曾用名证明信。将以上材料全部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前往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了,如果是出国使用的公证书,必须要去含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费用
通常来说,大家都会比较关注费用问题,不过并不需要担心,办理曾用名公证的费用不会很高,其中如果是在国内使用的公证书,就只需要200元左右,如果是出国使用的公证书费用会更高一些,因为出国需要使用证词翻译好的公证书,并且证词要翻译成目的国家的语言才可以,因此会产生一些翻译费用,所以会在400元左右,并且不同国家的翻译费用也会有差别。
以上是对曾用名是否可以公证的简单回答,如有其它公证认证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在线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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