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全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两年来的发展经验,找准合作制试点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研究应对问题困难的解决措施,促进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健康发展,4月22日至23日,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市南沙区召开全省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工作座谈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公法处、省公协秘书处负责同志及全省12家合作制试点公证处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各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从党建、队伍、业务、管理、质量等方面对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深入交流,梳理出了合作制试点运营以来业务错位发展还是同质化竞争定位不清、信息化建设滞后、新业务拓展特别是存证及非接触性办证省级层面缺乏指引、合作制公证机构定性缺失、机构管理办法需修订和完善、对外宣传不够、上下内外沟通协调需加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争取力度较弱等问题。
在听取与会各公证机构情况汇报后,梁震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各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很好地坚持了高标准、高起点,很好地坚持了以党建促队伍、以业务谋发展、以质量求生存,试点两年来,成效明显,各个方面达到了厅党委推动改革的预期目的。个别机构所推出的7*24小时、全年无休、中午不打烊、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便民服务和为老人、残疾人、烈军属、援鄂医务工作者的免费公证服务,体现了较好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担当。他指出,有的地区,合作制公证机构所办业务量已经占了本地业务的50%甚至更多,立得住,站得稳,激发和带动了其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开拓和创新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矛盾。合作制公证处在我省公证机构中的“鲶鱼效应”已经凸显。
对下一步工作,梁震副厅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合作制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我省合作制试点改革创造出良好的法治经营环境。厅机关职能处室、省公证协会、相关地市都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合作制的经营发展创造条件。二要坚定合作制试点改革的信心,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改革信心要坚定,既不能盲干、蛮干,也不能等靠要,要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取长补短,振奋信心,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公证行业带来的影响,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三要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确保公证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合作制公证处的公益属性,防止和摒弃逐利化倾向。四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运营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试点牵头人要注重学习新知识和管理技能,要加强班子建设,不能搞“一言堂”,既要“资合”更要“人合”,要不断重视和加强公证队伍的人才梯队建设。五要加强业务的创新与拓展,为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发展筑牢发展的根基。处理好传统业务与新业务的关系,拓展业务的方式方法与公证效能的关系,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有创新。六要加强质量建设,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发展既要快又要稳,在稳中求进的同时,坚决不能放松质量管理,要把公证质量视为公证的生命。
会前,与会同志还实地参观了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广州市南沙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