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传来消息,在十堰市公证处诉前公证调解小组的主持下,一起历时5年涉案标的高达百万元的经济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被告储某名下曾有一装修公司,2013年至2014年期间,储某以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原告张某借款百万元,现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止运营。为追回债务,张某于2015年将储某告上法庭,直至2020年年底,双方争议久拖未决。2021年2月5日,双方当事人接受十堰市公证处派驻调解小组的建议,来到茅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自愿选择接受调解。经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依法说理和反复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自愿约定到十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以确保债权人权利主张得不到保证时,可以不通过诉讼直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至此,在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里,双方长达5年多的争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张某的百万债权得到有力保障。
自2020年8月起,十堰市公证处在与市中院和区法院充分沟通达成合作共识的基础上,专门成立诉前公证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三个调解小组分别进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湾区人民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等处陆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公证参与诉前调解这一方式既发挥了调解成本低、群众接受度高、调解效果好的优势,又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法院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十堰市公证处在全力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同时,积极开拓公证领域新业务。“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公证赋强”的纠纷化解方式,是十堰市公证处参与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和诉调对接实体化运行的重要成果,也为市公证处在传统证源不断萎缩的状况下增添了新的证源增长点。
下一步,市公证处将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积累的经验,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培养,注重公证参与诉前调解的宣传推广,主动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公证参与新型业务领域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十堰市公证处的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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