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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证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时间:2019-12-25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公证服务影响力,沈阳市公证员协会组织全市14家公证机构,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全市各公证机构积极营造宪法宣传氛围,在处内电子滚动屏、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宪法宣传内容,在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挂图、摆放宣传单及宪法宣传材料;组织公证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通过设置普法展板,解答市民法律咨询,发放宪法读本、传单及其他普法资料等方式开展服务百姓宪法宣传活动;参与“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宪法知识竞赛”和“都来读宪法”活动。


  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组织公证人员在办公场所门口开展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解答公证咨询、法律咨询及宪法相关知识咨询26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本。


  沈阳市铁西公证处积极参与铁西区司法局组织的 “送法进部队”活动,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启工中队,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向消防指战员发放宪法宣传折页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手册等宣传材料近200份。


  沈阳市于洪公证处为群众提供近距离、面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针对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沈阳市沈北公证处与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沈北新区司法局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沈北新区残疾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班”。公证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残疾人保障法》,就残疾人如何维权、如何遵守法律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现场发放宪法小册子、《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康复条例》、普法围裙、普法布袋等宣传资料300余份。


  法库县公证处走进法库县团结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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