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西安市公证处紧紧围绕公证服务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便民措施。
1.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公证人员应及时处理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直至该项公证事项办理完毕,并向当事人发放首问负责制服务联系卡,免费解答各种有关公证法律咨询。.
2.健全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公证咨询当事人,在了解其办证用途后,一次性告之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受理的理由,让当事人清楚明白,减少当事人因对法律规定及办证程序不了解而多次奔波。
3.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办公证。当事人可以通过“零距离”系统、西安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平台在线申请办理部分公证事项,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公证。
4.增加“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放管服”改革精神,在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公布44项公证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增加23项,推行6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并可采取邮寄的形式把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中,确保兑现承诺,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5.制定120项公证事项24小时出证清单。在法定公证办理期限的基础上,根据公证事项的难易程度,专门制定法律文书类公证、委托公证等120项公证事项24小时出证清单,大大缩减公证事项的出证时限。
6.为老、弱、病、残及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烈属、军属、现役军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各类公证事项,对情况紧急特殊的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7.对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让受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
8.加大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小额继承公证,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法律援助办理,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免费办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9.免费为当事人办理商品房摇号选房委托公证。
10.加强与十四运西安市执委会的对接联系,推进建立“互联互通”制度。对涉十四运场馆建设项目、组织筹备、赛事活动等公证事项,特事特办,第一时间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十四运期间,积极为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观众、游客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
中国公证网
2021年5月12日